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,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本市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4年1月17日24时起,每吨均降低50元;89号汽油由每升7.21元调整为7.17元,降低0.04元;92号汽油由每升7.70元调整为7.66元,降低0.04元;95号汽油由每升8.20元调整为8.16元,降低0.04元;0号柴油由每升7.41元调整为7.37元,降低0.04元(具体价格见附件)。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,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。本市汽、柴油最高批发价格,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,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;合同未约定配送的,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(最高零售价格的1%)确定。
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,实行明码标价,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,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。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。
附件:北京市汽、柴油价格表
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4年1月17日
附件
北京市汽、柴油价格表
品名 | 最高批发价格 | 最高零售价格 | ||
配送制 元/吨 | 非配送制 元/吨 | 元/吨 | 元/升 | |
89号汽油 | 9245 | 9150 | 9545 | 7.17 |
92号汽油 | 9818 | 9717 | 10118 | 7.66 |
95号汽油 | 10390 | 10283 | 10690 | 8.16 |
0号柴油 | 8210 | 8125 | 8510 | 7.37 |
-10号柴油 | 8721 | 8630 | 9021 | 7.81 |
-20号柴油 | 9146 | 9052 | 9446 | 8.18 |
-35号柴油 | 9487 | 9389 | 9787 | 8.47 |
注: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;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,分以下四舍五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