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,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本市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3年11月21日24时起,每吨分别降低340元和330元;89号汽油由每升7.67元调整为7.41元,降低0.26元;92号汽油由每升8.19元调整为7.92元,降低0.27元;95号汽油由每升8.72元调整为8.43元,降低0.29元;0号柴油由每升7.92元调整为7.63元,降低0.29元(具体价格见附件)。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,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。本市汽、柴油最高批发价格,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,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;合同未约定配送的,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(最高零售价格的1%)确定。
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,实行明码标价,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,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。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。
附件:北京市汽、柴油价格表
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3年11月21日
附件
北京市汽、柴油价格表
品名 | 最高批发价格 | 最高零售价格 | ||
配送制 元/吨 | 非配送制 元/吨 | 元/吨 | 元/升 | |
89号汽油 | 9565 | 9466 | 9865 | 7.41 |
92号汽油 | 10157 | 10052 | 10457 | 7.92 |
95号汽油 | 10749 | 10638 | 11049 | 8.43 |
0号柴油 | 8520 | 8432 | 8820 | 7.63 |
-10号柴油 | 9049 | 8956 | 9349 | 8.09 |
-20号柴油 | 9490 | 9392 | 9790 | 8.48 |
-35号柴油 | 9843 | 9742 | 10143 | 8.78 |
注: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;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,分以下四舍五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