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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


来源: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    发布时间:2023年11月07日
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,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本市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3年11月7日24时起,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35元;89号汽油由每升7.78元调整为7.67元,降低0.11元;92号汽油由每升8.31元调整为8.19元,降低0.12元;95号汽油由每升8.84元调整为8.72元,降低0.12元;0号柴油由每升8.04元调整为7.92元,降低0.12元(具体价格见附件)。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,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。本市汽、柴油最高批发价格,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,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;合同未约定配送的,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(最高零售价格的1%)确定。

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,实行明码标价,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,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。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。

附件:北京市汽、柴油价格表

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2023年11月7日     

附件

北京市汽、柴油价格表

品名

最高批发价格

最高零售价格

配送制

元/吨

非配送制

元/吨

元/吨

元/升

89号汽油

9905

9803

10205

7.67

92号汽油

10517

10409

10817

8.19

95号汽油

11130

11015

11430

8.72

0号柴油

8850

8759

9150

7.92

-10号柴油

9399

9302

9699

8.40

-20号柴油

9857

9755

10157

8.79

-35号柴油

10223

10117

10523

9.11

注: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;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,分以下四舍五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