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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


来源: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   发布时间:2021年11月19日
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,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本市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1年11月19日24时起,每吨分别降低95元和90元;89号汽油由每升7.07元调整为7.00元,降低0.07元;92号汽油由每升7.56元调整为7.48元,降低0.08元;95号汽油由每升8.04元调整为7.96元,降低0.08元;0号柴油由每升7.26元调整为7.18元,降低0.08元(具体价格见附件)。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,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。本市汽、柴油最高批发价格,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,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;合同未约定配送的,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(最高零售价格的1%)确定。


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,实行明码标价,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,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。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。


附件:北京市汽、柴油价格表


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1年11月19日


附件

北京市汽、柴油价格表

品名

最高批发价格

最高零售价格

配送制

元/吨

非配送制

元/吨

元/吨

元/升

89号汽油

9015

8922

9315

7.00

92号汽油

9574

9475

9874

7.48

95号汽油

10133

10028

10433

7.96

0号柴油

7995

7912

8295

7.18

-10号柴油

8493

8405

8793

7.61

-20号柴油

8907

8815

9207

7.97

-35号柴油

9239

9144

9539

8.26

注: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;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,分以下四舍五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