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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关于2021年北京地区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

京发改〔2021〕1260号


来源: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   发布时间:2021年09月09日

市教委:


你委《关于审定2021年北京地区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》(京教函〔2021〕371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:


一、2021年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: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,非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900元。学生公寓名单见附件。


二、各有关学校需填报《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》,经你委审核后报送市价格主管部门,收费时需向学生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。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。


三、学生公寓住宿费应当按学年收取,不得跨学年预收。


四、各学校应当按照《教育收费公示制度》的规定,做好收费公示工作。


五、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

专此函复。


附件: 2021年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名单


         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
北京市财政局


2021年8月21日




附件


2021年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名单


一、单元式学生公寓


清华大学双清公寓(南楼)


北京大学昌平新校区学生公寓4、5、6号楼


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雁南园6号楼


华北电力大学2#学生公寓


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汇贤楼


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学生公寓14号楼(1-3层)


首都医科大学博荟楼四层


北京物资学院富河园校区一号学生公寓


二、非单元式学生公寓


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5号、6号、7号、8号学生公寓


中央民族大学丰台校区1-5号学生公寓


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学一公寓A座、B座,学二公寓A座、B座,学三公寓,学四公寓


首都体育学院学生公寓5号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