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,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本市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1年1月15日24时起,每吨分别提高185元和180元;89号汽油由每升5.57元调整为5.71元,提高0.14元;92号汽油由每升5.95元调整为6.10元,提高0.15元;95号汽油由每升6.33元调整为6.49元,提高0.16元;0号柴油由每升5.59元调整为5.75元,提高0.16元(具体价格见附件)。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,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。本市汽、柴油最高批发价格,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,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;合同未约定配送的,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(最高零售价格的1%)确定。
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,实行明码标价,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,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。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。
附件:北京市汽、柴油价格表
北京市汽、柴油价格表
品名 | 最高批发价格 | 最高零售价格 | ||
配送制,元/吨 | 非配送制,元/吨 | 元/吨 | 元/升 | |
89号汽油 | 7295 | 7219 | 7595 | 5.71 |
92号汽油 | 7751 | 7670 | 8051 | 6.10 |
95号汽油 | 8206 | 8121 | 8506 | 6.49 |
0号柴油 | 6340 | 6274 | 6640 | 5.75 |
-10号柴油 | 6738 | 6668 | 7038 | 6.09 |
-20号柴油 | 7070 | 6997 | 7370 | 6.38 |
-35号柴油 | 7336 | 7260 | 7636 | 6.61 |
注: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;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,分以下四舍五入。